央广网北京6月1日消息(记者 苗雁)5月31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目的是打击互联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遏制互联网侵权行为,保障互联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截图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最高法民三庭庭长林广海表示,总体上看,互联网案件数量逐年增长,涉及法律问题新型、复杂、疑难,人民法院面临新挑战新困难越来越多。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人民法院通过案件裁判严惩网络刷单炒作信用、身份盗用、“薅羊毛”等网络灰黑产业及不诚信行为。

  林广海介绍,2018年以来,北京、杭州、广州三家互联网法院利用管辖集中化、案件类型化、审理专业化的优势,审理了一大批具有先导示范意义的互联网案件,共新收一审等各类互联网案件21万余件,审结20万余件。此外,其他法院也审理了大量互联网案件,案件数量逐年增长,涉及诸多新型、复杂、疑难的法律问题。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互联网典型案例,一是覆盖面广,涵盖了互联网领域常见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合同案件、侵犯著作权犯罪等;二是法律问题前沿,比如区块链取证、黑灰产业规制、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等,多起均为本领域首例诉讼纠纷案;三是司法导向明确,释放了加强互联网司法规制的信号。

  例如,在“陈力等侵犯著作权罪案”中,被告以境外服务器为工具,针对海量热门影视作品通过互联网实施跨境大规模侵犯著作权犯罪。人民法院通过对八名被告人均判处实刑并处追缴违法所得,特别是处以财产刑,彰显了我国严厉制裁互联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

  在“杭州华泰一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深圳市道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中,人民法院通过认定区块链存证效力,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化时代下的网络诉讼证据规则。

  此外,十大案例透露出人民法院对保障互联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探索。比如,在“常文韬诉许玲、第三人马锋刚网络服务合同案”中,人民法院通过认定以“暗刷流量”交易为目的订立的合同,违背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对构建网络诚信秩序、净化网络道德环境、提高网络治理能力具有深远意义。

  未来,互联网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通过个案裁判确立行业规范和行为标准,推动将个案裁判规则转化为立法规范、政策要求和行业自治规则,促进个体自觉、行业自律、平台自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刘峥表示,这也符合中央提出的“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精神要求。 

  例如,北京互联网法院与北京市版权局、北京版权保护中心等共建“e版权诉源共治体系”,推动建立集约化线上图片交易市场,统筹诉非衔接机制,通过裁判示范作用“一揽子”解决批量类型化案件,促使当事人达成自行和解或诉前调解,从源头上实质性化解版权纠纷。

  林广海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审判,进一步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裁判规则,认真研究起草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司法解释,促进创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配置,维护公平有序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