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5日消息(记者 苗雁)2月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停止销售标识名称为“诺颜魔斑修护膜”等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13号)》。


截图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告称,经查,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标识生产企业为广州市传祺天然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的“诺颜魔斑修护膜”,标识生产企业为广州市白云区皓扬化妆品厂的“诺颜魔斑修护调理液”、“诺颜魔斑多肽奢宠靓颜霜”均为假冒化妆品。上述企业声称从未生产销售过相关产品。

  央广网记者梳理发现,广州市传祺天然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祺化妆品公司”)曾多次因化妆品抽检不合格被通报。

  2021年1月21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的化妆品监督检查情况(2020年第2期)显示,传祺化妆品公司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部分不合格品标识不规范和未专区存放的问题,在物料与产品方面存在部分产品未按规定留样的问题,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被责令限期改正。

  2020年6月29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广州市传祺天然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信息显示,该公司生产的“玻尿酸补水保湿面膜”(生产日期:2019年05月23日)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2020年3月18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广东省化妆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2期)显示,标示传祺化妆品公司生产的玻尿酸补水保湿面膜(批号:CQ1905023)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4x104CFU/g,限值为≤1000CFU/g,超标14倍。

  2020年2月2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40批次不合格化妆品通告(2020年第10号)显示,标示广州雪姿兰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传祺化妆品公司生产的2批次面膜(标示批号:CQ1905002/CQ1902033)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2019年11月7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妆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4期)显示,标称广州秀颜商贸有限公司委托传祺化妆品公司生产的SAUASD0塑颜海藻精华乳液菌落总数检出值为6.6×105CFU/g,限值为≤1000CFU/g,超标660倍。

  此外,天眼查数据显示,广州市传祺天然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存在多种经营风险,包括4次行政处罚,2次历史行政处罚,2次环保处罚。

  国家药监局表示,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