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12日消息(记者 苗雁)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罚字(2020)000013号)显示,上海高睿电子商务中心因违反票据管理规定,被处7975.00元罚款。

   

  截图自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天眼查资料显示,上海高睿电子商务中心成立于2019年12月6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许可项目包括: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徐留銮公司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100%。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高睿电子商务中心曾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徐留銮限制高消费

   

  截图自天眼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2020年8月14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申请人强停停申请执行上海高睿电子商务中心仲裁一案,因该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对上海高睿电子商务中心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徐留銮、实际控制人高飞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附公告全文:

   

   

  截图自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